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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牛不飲水強按頭?論受益人拒絕受益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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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李志峰 |
| 中文摘要 | 甲與乙育3名子女丙、丁、戊,甲於2000年1月時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X保險公司投保終身人壽保險(下稱「系爭保險」),保險契約約定保險金為新臺幣1,500萬元並約定受益人為配偶乙,系爭保險為年繳,繳費期數為20期。於保險期間,甲罹患癌症,原本治療情況良好,某日,病情卻急轉直下,甲於3日後死亡。乙因在甲死亡前2年已和甲離婚,故不欲領取系爭保險之保險金。乙向X保險公司表示,其不欲成為系爭保險的受益人,欲拋棄受益權。然而,X保險公司之理賠人員表示,受益權無法拋棄。試問,X保險公司之主張有無理由。 |
| 起訖頁 | 23-26 |
| 關鍵詞 | 受益人、第三人利益契約、拒絕受益 |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2603 (281期) |
| DOI | 10.53106/1684739328104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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