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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辯不在焉:「辯護人未經到庭辯護」的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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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陳俊偉 |
| 中文摘要 | A遭檢察官起訴涉犯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未遂,遂委任甲律師為其辯護人。於地方法院審理期間,甲律師以親人過世為由,滯留國外,既未曾與A親自見面討論案情,開庭時更是經法院許可,全程僅以視訊方式遠距為A辯護。於言詞辯論程序,審判長先詢問A與甲,本案有無可能改依較輕之刑法第224條強制猥褻罪判決。唯甲對此並未回應,也沒有提出任何辯護意旨狀,僅於量刑辯論程序中,以言詞表示:「被告犯後態度良好,請依法對被告從輕量刑」。法院數日後以A犯強制性交罪未遂為由,做成科刑判決。此一判決是否合法? |
| 起訖頁 | 17-22 |
| 關鍵詞 | 辯護人、強制辯護、實質有效辯護、無效之律師協助、視訊到庭、遠距辯護 |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2603 (281期) |
| DOI | 10.53106/168473932810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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