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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行政訴訟裁判之效力:既判力之基礎理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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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李建良 |
| 中文摘要 | 本專題針對行政訴訟裁判之效力進行體系性的全面析論(包含暫時權利保護制度),先建立基本觀念與效力系譜,闡析行政訴訟裁判之形式確定力、實質確定力(既判力)、拘束效力(對行政法院與對行政機關之拘束效力),以及形成效力、給付效力、確認效力、執行效力及構成要件效力等其他效力。奠基於此,本專題續以案例導引,逐一解說前述各種裁判效力,並以實質確定力(既判力)之基礎理論為首發。 按行政訴訟法第213條所稱「確定力」,即學理概念之既判力,經法制化成為法律用語,見諸民事訴訟法第400條第1項規定:「除別有規定外,確定之終局判決就經裁判之訴訟標的,有既判力。」以下稱之,俾與形式確定力相區隔。 |
| 起訖頁 | 36-48 |
| 關鍵詞 | 行政訴訟裁判、實質確定力、既判力、訴訟判決、實體判決 |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2506 (272期) |
| DOI | 10.53106/1684739327207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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