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篇名 | 失能保險理賠之判定 |
|---|---|
| 作者 | 陳俊元 |
| 中文摘要 | A於2017年2月9日以己為被保險人,向保險人B投保殘廢照護終身健康保險。A於2021年2月26日因腹痛就醫,確診罹患肝內膽管癌併腹腔第4期移轉。醫院於同年4月1日開立診斷證明書,載明「因以上病情因素,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經常需要醫療護理及專人周密照護。」後A於2021年4月14日死亡。試問B是否應給付原保險契約之殘廢保險金及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 |
| 起訖頁 | 25-28 |
| 關鍵詞 | 失能、健康保險、意外保險、症狀固定、立即可判定 |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2504 (270期) |
| DOI | 10.53106/1684739327005 複製DOI DOI申請 |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