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2. 憲法訴願
  3. 公司法修正
  4. 洗錢防制
  5. 人工智慧與大數據
  6. 大法庭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篇名
董事利益衝突之說明義務
作者 郭大維
中文摘要 甲自2018年至2024年間擔任X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甲之配偶乙為Y股份有限公司之大股東並擔任該公司董事長。Y公司向X公司承租房屋,每月租金為新臺幣60萬元,嗣後經Y公司請求調降租金為每月50萬元。至2024年租期屆滿後,Y公司積欠房屋租金共計約500萬元。X公司雖有發函催告,但Y公司未返還,因而造成X公司受有損失。X公司主張甲於董事會決議Y公司租賃事宜以及調降租金時,未揭露其配偶乙為Y公司股東並為其董事長,對於系爭會議事項應具有自身利害關係,違反忠實義務,因而須對X公司所受損失負賠償責任。試問:X公司主張甲違反董事忠實義務,請求甲賠償無法回收系爭租金帳款之損害,是否有理?
起訖頁 21-24
關鍵詞 說明義務董事利益衝突董事義務忠實義務公司法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期數 202504 (270期)
DOI 10.53106/1684739327004  複製DOI  DOI申請
QRCode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