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2. 憲法訴願
  3. 公司法修正
  4. 洗錢防制
  5. 人工智慧與大數據
  6. 大法庭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篇名
家事事件合併與救濟審程序
作者 劉明生
中文摘要 甲妻向法院訴請乙夫離婚,請求法院酌定其共同未成年之子丙親權,並請求乙離婚後每個月須支付新臺幣(下同)3萬元之扶養費於丙,經法院審理認離婚請求有理由,親權判定給甲,並判命乙每個月須支付扶養費3萬元。乙就親權與扶養費裁判部分向地方法院合議庭提起抗告是否合法?乙於抗告審擴張聲明不服部分及於離婚敗訴之部分,抗告審法院(地方法院合議庭)應如何處理?如乙夫就離婚、親權酌定與扶養費請求敗訴部分均向高等法院聲明不服,但於第二審審理中乙就離婚部分撤回上訴,高等法院應如何處理?若甲於第一審訴請代墊扶養費,第一審法院以訴訟程序加以審理,第一審法院判決甲勝訴,乙向高等法院提起第二審上訴,高等法院可否改認係家事非訟事件,而移送至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
起訖頁 25-31
關鍵詞 家事非訟事件家事訴訟事件家事事件合併家事事件救濟審
刊名 月旦法學教室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期數 202502 (268期)
DOI 10.53106/1684739326805  複製DOI  DOI申請
QRCode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