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自招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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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謝開平 |
中文摘要 | 甲與A素有嫌隙。某日到餐廳用餐時,發現A也在同家餐廳用餐,甲隨即朝向A的方向,以較正常說話略為小聲的音量,口出「怎麼這麼倒楣,出門吃飯會碰到廢物」、「廢物也會肚子餓嗎」、「垃圾就該去垃圾場,怎麼會來人類的餐廳」等語。 A聽到甲所說的話之後,立時理智斷線,馬上起身離席對甲臉頰搧出耳光。甲說話時雖想要讓A難堪,但並未想到會在餐廳內引發鬥毆;面對A揮來的一掌,當下儘管只要向後退一步就可以避開,甲卻選擇主動出腳踢向A的小腿,讓A失去重心而摔倒。A除被踢中的小腿部位,全身因摔倒而有多處挫傷。 試問:就A受傷的結果,甲得否主張正當防衛阻卻違法。 |
起訖頁 | 10-13 |
關鍵詞 | 正當防衛、自招侵害、現在侵害、防衛意思、權利濫用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411 (265期) |
DOI | 10.53106/16847393265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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