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作為、不作為、因果關係與客觀歸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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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玉全 |
中文摘要 | A是一名12歲的國中一年級新生,因為經常被同學欺負而心生報復念頭。某日,A擔任警察的父親甲於執勤後未依規定1繳回槍械彈藥,回家後將之隨意置於飯桌上便匆匆外出,A看到後將子彈上膛帶槍上學。早自習時,A的老師B發現A神色異常並揚言殺死經常欺負他的同學C,趨前關心時A表示只是開開玩笑,B仍立刻致電A的母親乙並詳細告知上情,並嚴肅地要求乙先將A接回家,乙因為前一天通宵打麻將想睡懶覺,便敷衍B會立刻接A回家,掛了電話後卻倒頭大睡。到了午休時間,A取出書包內的警槍對C連開數槍致C死亡。問:甲、乙二人對於C的死亡應負什麼刑事責任? |
起訖頁 | 58-68 |
關鍵詞 | 作為與不作為的區別、保證人地位、假設的因果關係、準因果關係、他人介入、規範保護目的、社會活動維安義務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409 (263期) |
DOI | 10.53106/1684739326309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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