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股東提案權受侵害之救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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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志誠 |
中文摘要 | 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可○公司」)二家外資股東,即新加坡TIH Limited旗下TIHIM所管理之「瓦○塔主基金有限公司」與香港亞○老街管理公司(Argyle Street Management Limited)所管理基金資產之「寶○街有限公司」,雖曾於民國(下同)112年共同提案修改公司章程股利政策,希冀現金股利之配發改由股東會決議,但可○公司董事會並未列入股東會議程,引發外資股東表達強烈譴責。 |
起訖頁 | 34-42 |
關鍵詞 | 股東提案權、股東行動主義、盈餘分派、定暫時狀態處分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408 (262期) |
DOI | 10.53106/1684739326208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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