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維持合同或解除合同之分岔路──菊花買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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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葛云松、賀劍 |
中文摘要 | 甲公司(上海)與乙公司(大連)於2022年11月1日訂立合同,約定由甲公司出售50萬支菊花,價款200萬元,乙公司應在締約後1個月內付清;甲公司應於2023年4月1日將貨物交付海運(上海港—大連港);運費(10萬元)由甲公司墊付,乙公司收到菊花後向甲公司支付;甲公司交付海運時,菊花的所有權即移轉至乙公司。11月20日,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200萬元貨款。 |
起訖頁 | 62-78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407 (261期) |
DOI | 10.53106/1684739326109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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