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過失參與行為的客觀歸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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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古承宗 |
中文摘要 | 甲與好友乙在熱炒店吃消夜,甲把隨身的制式手槍任意放在座位旁。甲知道乙受精神疾病所苦,時而幻想有人追殺討債。用餐期間,乙因工作壓力而心情低落、煩躁,但未出現幻覺。當服務生丙詢問是否加點啤酒時,乙單純因為情緒失控而暴怒,瞬間取走甲的手槍且朝丙射擊,緊接著自殺。試問甲對乙、丙之死亡結果,是否成立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 |
起訖頁 | 12-17 |
關鍵詞 | 犯罪參與、客觀歸責理論、自我危險、過失犯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407 (261期) |
DOI | 10.53106/16847393261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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