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Me too與誹謗 |
---|---|
作者 | 許絲捷 |
中文摘要 | A女在便利商店打工,工作時常感覺到店長B男會藉故接近,B男手肘還總時不時地會碰觸A女胸部,令A女感受極不舒服,但仍安慰自己只是B男工作時不經意的碰觸。一日,A女打卡完準備下班,B男擋住A女離開去路,A女心生防備,B男忽然緊抱A女並強吻,A女雖想掙脫,卻仍因力氣不敵B男而被B男強吻得逞。A女返家後傳訊息告知B男:「發生那種事情後,是不可能再繼續工作了。」B男回覆「是一時意亂情迷,向妳道歉」。A女認為此事不可姑息,應該提醒他人,遂在地區性網路討論區發表這段經歷,要大家求職小心。記者C在網路上看到A女文章,覺得有新聞價值,隨即以「知名便利商店加盟店長性侵打工妹」為題發表於網路新聞網。請問:A、B、C三人所為,該如何評價? |
起訖頁 | 25-29 |
關鍵詞 | 誹謗罪、強制猥褻、言論自由、合理查證程序、真實惡意原則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09 (251期) |
DOI | 10.53106/1684739325105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