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加嚴的地方防疫規定違法無效?──疫情下的地方事務管轄權限為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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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明鏘 |
中文摘要 | X為A市之居民,於2021年5月22日下午在A市家門外5公尺路口,被A市警員稽查發現X未依規定配戴口罩,A市B衛生局未經勸告,即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及同法第70條第1項第2款,處罰X3,000元罰鍰。X抗辯主張認為A市B衛生局未經勸導即行開罰之地方規定(決議),違反衛福部2021年5月21日之公告︰「外出時全程配戴口罩」之防疫措施,「應經勸導不聽者」,始得依法裁處之內容,應為無效之裁罰。X之抗辯是否合法? |
起訖頁 | 6-9 |
關鍵詞 | 地方防疫措施、事務管轄權限、行政處分無效、裁罰要件、勸導不聽要件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01 (243期) |
DOI | 10.53106/168473932430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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