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行政調查行為之強制及救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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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洪家殷 |
中文摘要 | 設有某工廠經檢舉有製造違禁物之情形,主管機關乃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1,去函該工廠請其提供有關資料。惟該工廠並未回覆,主管機關即直接派員至該工廠調查。主管機關之人員至該工廠時雖出示證明文件,然該工廠仍拒絕其進入,惟該名人員仍強行進入。倘若雖經工廠同意其進入,惟其進入後即要求所有人員皆停工,俟其檢查完畢後始能復工,其中並有移動機器設備、檢查庫房及翻閱文件等行為,惜最終仍查無所獲。 |
起訖頁 | 10-12 |
關鍵詞 | 行政調查、行政搜索、職權調查主義、間接強制調查、直接強制調查、行政調查之救濟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211 (241期) |
DOI | 10.53106/16847393241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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