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勞動派遣的人員轉掛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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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更盛 |
中文摘要 | 甲要派公司於1年前,透過公開招標程序,與乙人力派遣公司簽訂1年期的人力需求契約,由乙派遣A等若干名勞工,到甲公司提供特定類型的勞務。於該人力需求契約即將屆滿前,甲公司再度透過公開招標程序,與丙人力派遣公司簽訂1年期的人力需求契約,並同時要求丙應先與A勞工等人簽訂勞動契約,之後將A勞工等派遣至甲公司工作。A認為長久如此,將面臨僱用不安定等問題;對A的最佳選擇應當是可以對甲主張勞動契約。 |
起訖頁 | 30-32 |
關鍵詞 | 派遣、人員轉掛、強制協商、強制締約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209 (239期) |
DOI | 10.53106/1684739323907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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