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強拍裸照行為之刑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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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張天一 |
中文摘要 | 甲男經營地下借貸,A女向其借貸後,卻未依約還款。某日,甲男要求A女前來事務所商討償債事宜,惟A女到場後兩手一攤表示「無錢可還」,正準備離去時,甲男為使A女返還借款,拿出抽屜內之利刃並以刀尖指向A女,向A女大聲喝斥:「不准給我走!不想死的話,就趕快把衣服給我脫掉!」A女因擔心發生不測,遂自行脫去身上衣物,甲之員工乙男則在旁以手機拍攝數張A女之裸照。於拍攝裸照後,甲男告知A女:「如果妳再不快還錢的話,我就把照片放上網路,讓大家一起欣賞你的身材!」A女因感到恐懼,遂報警處理。對此,甲男與乙男之行為各應負何刑事責任? |
起訖頁 | 27-30 |
關鍵詞 | 拍攝裸照、傾向犯、強制猥褻罪、強制罪、妨害私生活秘密罪、恐嚇取財罪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204 (234期) |
DOI | 10.53106/1684739323407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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