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法定停車位 |
---|---|
作者 | 温豐文 |
中文摘要 |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等8人區分所有一棟建築物,該棟建築物之地下室,除有機電設備空間及電梯間外,尚有依法附建總共6個停車位之停車空間。建商於2016年讓售該區分所有建築物時,將停車位分別售予甲、乙、丙、丁、戊、己。請問該法定停車位如何取得?其登記之效力為何?甲可否將其停車位售予區分所有權人以外之第三人? |
起訖頁 | 10-12 |
關鍵詞 | 區分所有建築物、公寓大廈、法定停車空間、法定停車位、約定專用部分、專用使用權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204 (234期) |
DOI | 10.53106/1684739323402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