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告得巧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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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謝開平 |
中文摘要 | 甲與鄰居交惡,一直想找機會給鄰居製造些麻煩。甲家附近發生了一起竊盜案件,為了給鄰居瞧點厲害,於是甲前往附近警察局,表示該起竊盜案件是由其交惡的鄰居祖父A與孫子B兩人所犯。警方在甲報案後調查發現:A於該起竊案發生前已然過世,而B於竊案發生時年方12歲;兩人均未參與該起竊盜。甲雖然知道兩人並未涉及該起竊盜案,但是在警方調查該案後,才驚訝知悉A早在該竊案發生前死亡。試問:甲於警察局報案之行為,是否成立刑法誣告罪。 |
起訖頁 | 20-22 |
關鍵詞 | 誣告、刑事處分、錯誤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111 (229期) |
DOI | 10.53106/1684739322904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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