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簡政便民?同次股東會進行同額減資與增資之程序 |
---|---|
作者 | 張心悌 |
中文摘要 | A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主要股東有兩大家族,分別為陳氏與林氏,陳氏家族成員持股約占60%,林氏家族成員持股約占40%。A公司章程第5條規定:「本公司資本額訂為新臺幣五千萬元整,分為五百萬股,每股金額定為新臺幣壹拾元整,全額發行。」惟A公司近年營運不佳,累積虧損已達新臺幣(下同)3,000萬元,為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並引進新資金,A公司民國(下同)109年股東臨時會擬提案減資3,000萬元後,同時增資3,000萬元。該次股東臨時會中,股東出席數達已發行股份總數之62%,會中就議案三「減資彌補虧損」,以及議案四「現金增資案」,均獲得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
起訖頁 | 21-24 |
關鍵詞 | 彌補虧損、減資、增資、變更章程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110 (228期) |
DOI | 10.53106/1684739322805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