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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環境公害民事賠償責任在臺灣侵權行為法體系理論及實務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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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魏大喨 |
| 中文摘要 | 環境公害民事事件,與環境公法習習相關,環境法學可謂係跨法域學門。環境公法包括環境公約、環境憲法,及具體環境法規命令。環境私法在我國理論與實務發展,1999年增訂民法第191條之3、第195條至關重要,此後民事責任乃以禁止訴訟與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二個體系發展。 |
| 起訖頁 | 135-171 |
| 關鍵詞 | 環境權、環境公害、環境法學、環境基本法、區域性理論、環境基準、危險責任 |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2512 (367期) |
| DOI | 10.53106/1025593136709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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