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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氣候變遷、人權保障、國家義務與國家責任──以2025年7月3日美洲人權法院諮詢意見與2025年7月23日國際法院之諮詢意見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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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許耀明、蔡沛倫、黃子育 |
| 中文摘要 | 2025年美洲人權法院於氣候緊急狀態之諮詢意見中,首度承認「健康氣候權」受《美洲人權公約》保障。國家須履行進階審慎注意義務,包括減緩溫室氣體排放、推動調適行動、保障程序性權利及特別保護脆弱群體,並監管企業防止人權侵害。此一具前瞻性之諮詢意見對人權保障發展之影響,仍有待後續觀察。 聯合國大會於2023年3月通過決議國際法院提出諮詢意見請求,希望法院釐清為確保氣候系統及其他環境部分之保護,使其不受人為溫室氣體排放之影響,國家有哪些義務;另若國家違反此等義務,可能衍生哪些法律後果。國際法院於2025年7月23日做成諮詢意見,針對國家在環境法、海洋法及人權法擔負的義務做出解釋,本文說明法院對於諮詢意見請求問題及適用法律範圍的論述,接著聚焦人權法的討論,點出法院對於人權義務內涵的重點觀察,此外,本文亦探討此項諮詢意見對人權法規範發展的意義,並檢視其未解決或尚有討論空間之議題。 |
| 起訖頁 | 147-168 |
| 關鍵詞 | 氣候變遷、美洲人權法院、國際法院、諮詢意見、健康氣候權、審慎注意義務 |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2509 (364期) |
| DOI | 10.53106/1025593136410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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