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篇名 |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法律性質──最高行政法院112年度抗字第95號裁定解說 |
|---|---|
| 作者 | 陳立夫 |
| 中文摘要 | 1990年代起,因鑑於既有現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制度之諸多缺失,爰有重新建構國土利用管制體系,俾以確立國土管理新秩序之議。緣此,政府於2016年1月6日制定公布「國土計畫法」(同年5月1日施行)。依同法規定擬定之全國國土計畫及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業已分別於2018年4月30日,以及2021年4月30日前公告實施。而最高行政法院112年度抗字第95號裁定(國土計畫法事件)乃該院關於國土計畫法律性質爭議之首件裁判,頗具指標性意義而值注目。是以,本期土地法裁判精選,以「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法律性質」為題,收錄解說該裁定,並期使對國土利用管制法制之進一步理解。 |
| 起訖頁 | 190-200 |
| 關鍵詞 | 國土計畫、行政計畫、都市計畫、國土功能分區、國土保育地區 |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2507 (362期) |
| DOI | 10.53106/1025593136211 複製DOI DOI申請 |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