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影響力交易與不容許的利益請託──德國新刑法第108 f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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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Till Zimmermann |
中文摘要 | 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18條規範、且為國際周知的「影響力交易罪」一直未被德國注意。德國立法者過去本於無政策需求而抗拒相關立法。但因諸多國會醜聞,國會議員收受私人企業好處而協助其請託官署,這使得立法者改變想法。德國眾議院近期立法規範「不容許之利益請託罪」(德國刑法第108f條)以處罰國會議員。德國立法者亦認為這是特別的影響力交易罪。 不過本罪因若干原因而有缺陷,因此難有實務功能。即便如此,關於歐盟法要求處罰所有公務員之影響力交易行為的問題仍會發生。更因本罪要件不明,這些問題尚難具體回應。 |
起訖頁 | 183-191 |
關鍵詞 | 賄賂、政治貪污、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18條、影響力兜售、影響力交易、遊說、不容許之利益請託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502 (357期) |
DOI | 10.53106/102559313571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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