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論都市更新程序與權利救濟──解讀司法院釋字第709號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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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春生 |
中文摘要 | 都市更新之目的,乃為活化都市機能,改善居民環境,促進土地利用,增進公共利益等多元思考所為之制度,其建制應予肯定。惟其牽涉相對少數不願參與都更者之權益,如何兼顧私人權利與公共利益是值得吾人關注之問題。問題最終即在於公權力如何監督都更程序之進行與實踐對人民所負基本權利保護之義務。本號解釋從正當行政程序切入作為憲法解釋之原則,以審查系爭規定之合憲性,乃釜底抽薪,簡潔明快之解釋方法,值得肯定! |
起訖頁 | 170-178 |
關鍵詞 | 都市更新、居住自由、正當行政程序、階段化行政程序、國家保護義務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207 (326期) |
DOI | 10.53106/1025593132610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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