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虛假訴訟的識別和認定司法大數據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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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黃子倩、曹雪帆 |
中文摘要 | 透過相關司法資料發現,虛假訴訟案件在當事人訴訟行為、當事人關係、當事人涉訴情況、當事人財產執行情況等方面具有特殊性,法官可以據此識別案件具有較大虛假訴訟嫌疑。在進一步認定虛假訴訟時,法院傾向於將審查重心放在當事人是否存在「虛構事實的行為」要件判斷上。如果該要件成立,「惡意串通」往往也被推定成立。該「推定」的做法實際上未達到法律規定的虛假訴訟所適用的「排除合理懷疑」的證明標準。實務中也存在著法院不審查虛假訴訟構成要件,而是迂迴性的將虛假訴訟轉化為普通案件處理,進而迴避「排除合理懷疑」這一較高證明標準。可見,對於如何認定虛假訴訟和審判涉嫌虛假訴訟案件,中國大陸司法實務存在著區別於法律條文規定的審判方式。 |
起訖頁 | 94-106 |
關鍵詞 | 虛假訴訟、構成要件、證明標準、證明責任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905 (83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19050083009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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