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合法與非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行為之分際──釋字第634號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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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郭土木 |
中文摘要 | 甲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在A雜誌上刊登「股票操盤手訓練營」之廣告,招攬投資大眾參加其所舉辦有關證券投資之講習課程,並提供政經相關資料以作投資大眾分析及投資判斷與建議,案經法院以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8條第1項等之規定判決有罪確定,本案是否有牴觸憲法第11條保障人民職業及言論自由權之疑義。 |
起訖頁 | 20-24 |
關鍵詞 |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言論自由權、釋字第634號解釋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905 (199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9050199005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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