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死亡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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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蔡華凱 |
中文摘要 | 同為挪威國籍之夫A與妻X,在挪威結婚之後一同前往我國南投縣某教會服務長達10年。惟A在第11年後突然失蹤,音訊全無生死不明。問:X得否於A失蹤滿7年後依照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下稱「本法」)第11條死亡宣告之規定請求我國法院對A宣告死亡? |
起訖頁 | 25-27 |
關鍵詞 | 死亡宣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11條、本國管轄說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811 (193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8110193006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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