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退避義務與防衛手段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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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許恒達 |
中文摘要 | 被告甲與乙為朋友關係,乙與丙曾論及婚嫁但後來發生糾紛。丙某日去找乙,卻發現甲駕駛小客車搭載乙,丙認為甲是乙之新男友,乃駕駛自用汽車阻擋甲車前進,丙下車拍打甲車車窗,接著跳上甲車引擎蓋,再以腳踹擊車前擋風玻璃造成龜裂,丙繼續跳至車旁拍打車窗,甲見狀下車試圖制止丙,丙拉住甲,出拳毆打甲頭部左側,甲為阻止丙繼續攻擊,伸出左手阻擋丙,右手朝丙臉部揮擊,再以左手推丙,丙跌坐在地,雙方打鬥才告停止。丙受有右側眼瞼及眼周圍區域鈍傷、口腔表淺損傷、口腔擦傷、右側膝部挫傷、右側小指挫傷等傷害;甲則右手與膝部有輕度挫傷。 |
起訖頁 | 22-24 |
關鍵詞 | 退避義務、正當防衛、必要性、防衛過當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811 (193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8110193005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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