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對於已死亡非婚生子女之認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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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鄧學仁 |
中文摘要 | 甲男與乙女因同居多年而訂定婚約,甲男隨即至海外經商,但仍留下生活費與房屋安置乙女,豈料甲男於海外遭逢事故喪失記憶20年。於此期間,乙女獨力扶養與甲男所生之A子。嗣後甲男經商有成並恢復記憶而回國,發現乙女生育A子,可惜A子因病死亡僅留下未成年之B孫一人。甲男為照顧B孫而欲認領死亡之A子但遭乙女否認。於此情形,甲男應如何救濟? |
起訖頁 | 15-17 |
關鍵詞 | 視為認領、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 |
刊名 | 月旦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701 (171期) |
DOI | 10.3966/168473932017010171004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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