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假新聞之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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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吳秦雯 |
中文摘要 | 法國於2018年12月22日公布施行的對抗資訊操縱法,規定在特定類別選舉之選舉期間前與選舉期間,一方面賦予緊急審理法官、最高視聽委員會新的可能介入手段,另方面課予相關業者法令遵循的合作義務,以中止「本質上影響即將來到的選舉真實性的假訊息」之散播,若該假訊息係透過「故意、人為、自動化與大量方式」進行散播。然而早在此法通過之前,法國已經存在相當足夠的法令規範虛假訊息,儘管法國憲法委員會透過事前審查已經宣告此法合憲,但參考法國上議院與最高行政法院之意見,此法不但對於具有憲法規範價值之通訊自由造成限制,實際適用亦存疑義,容有思辨空間。 |
起訖頁 | 30-41 |
關鍵詞 | 通訊自由、虛假新聞、資訊操縱、憲法委員會、最高視聽委員會 |
刊名 | 月旦法學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909 (292期) |
DOI | 10.3966/1025593120190902920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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