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鑑定技術在行政法案例研習中的應用及其困境 |
---|---|
作者 | 張冬陽 |
中文摘要 | 法學教育的核心職能之一在於培養學生進行法律解釋和適用的能力。鑑定技術不僅要求學生將所學抽象理論應用於具體案件,還訓練其基於中立的立場對不同法律觀點進行討論和評價的能力。它不是單純的寫作文體,更是一種展示規範適用和法律尋找,讓思考過程和結論可信化的技術。鑑定技術的使用限制在有問題的案情分析上,對於構成要件特徵明顯滿足的情形,推薦採用確認文體或者混合型確認文體。鑑定技術的引入對行政法教義學和組織教學提出較高的要求,但可以為線上期末考核提供新的解決思路。 |
起訖頁 | 59-75 |
關鍵詞 | 鑑定技術、鑑定文體、行政法、法教義學 |
刊名 | 燕大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106 (2期) |
DOI | 10.3966/27096645204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