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獵雷艦乙案能否掃出下個授信地雷?【時事直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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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列篇名 | Would the Minesweeper Project Scandal Help us De-Mine Next Bad Debts? |
作者 | 呂信瑩 |
中文摘要 | 日前爆發的獵雷艦貸款弊案,發現近九成為無擔保授信,造成主辦行第一銀行與其他公股銀行發生鉅額損失。本文先從「無擔保授信」的合法性觀點出發,可發現我國銀行法對於同一關係企業之「無擔保授信」僅設有限制條件,並非違法;但在新制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IFRS 9)的適用下,一旦「信用風險顯著增加」,需按「全部存續期間」提列損失,由全體員工共同承擔;而在銀行業「無擔保授信」為主業之一的生態下,本次獵雷艦貸款的壞帳案型,很難成為最後一案。 |
起訖頁 | 127-130 |
關鍵詞 | 無擔保授信、IFRS 9、金融工具、備抵信用損失 |
刊名 | 月旦會計實務研究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801 (1期) |
DOI | 10.3966/252260962018010001016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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