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德國法中的員警防衛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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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鋼 |
中文摘要 | 對於員警是否能夠援引刑法中的正當防衛使自身行為合法化,以及正當防衛等刑法違法阻卻事由能否構成對國家行為的授權規範等問題,德國學界主要存在公法說、區分說、混合說與刑法說等四種不同見解。其中,刑法說相對最為有力。根據該說,不僅可以對員警等國家公職人員適用刑法中的正當防衛等違法阻卻事由,刑法違法阻卻事由亦為對國家行為的授權規範。構成正當防衛的員警行為,不僅在刑法中合法,在行政法律法規與其他公法規範中,也具有合法性。 |
起訖頁 | 67-76 |
關鍵詞 | 正當防衛、公法說、區分說、混合說、刑法說 |
刊名 | 月旦刑事法評論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809 (10期) |
DOI | 10.3966/2415472520180901004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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