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新聞及言論自由管制之檢討──從偵查不公開的觀點出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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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張明偉 |
中文摘要 | 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雖已為憲法第11條所保障,然於其與公正審判出現衝突時,究應如何調和,並不容易解決。按依美國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之法制,在以言論內容限制言論自由之情形中,只有在所為之言論限制係為促進極為重大公益所必要、且在其目的下所採限制言論手段屬於最小限度限制時,該事前言論限制才得通過嚴格審查標準而具合憲性。則以現行偵查不公開法制為基礎之司改國是會議決議相關內容,是否將因忽略制度矛盾致改革努力付諸流水,有待釐清。另關於新聞自由與偵查不公開之調和,以及現行法制是否適當,亦是本文擬予探討之議題。 |
起訖頁 | 5-26 |
關鍵詞 | 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偵查不公開、犯罪報導 |
刊名 | 月旦刑事法評論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806 (9期) |
DOI | 10.3966/241547252018060090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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