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濫用診療信賴關係促成性交的刑法評價──評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5年度侵上訴字第232號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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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蔡聖偉 |
中文摘要 | 刑法第228條第1項的構成要件描述明顯過寬,解釋時必須有所限縮。法條臚列的依賴或權力關係會形成一方當事人的權威與信賴地位,倘若行為人有意地利用這樣的機會促成性接觸,即便得有同意,亦屬不當影響相對人的性自主。依此,本條的適用應限縮在行為人濫用其特殊優勢地位的情形,典型的途徑是透過預示惡害(脅迫)的方式,但不以此為限,有時亦可透過「濫用信賴關係」來實現。在診療關係中,由於醫師居於專業的權威地位,相對人往往欠缺相關知識,當醫師謊稱性接觸具有醫學上的必要性時,對方亦會選擇尊重其判斷,自屬本罪所要求的地位濫用。 |
起訖頁 | 142-146 |
關鍵詞 | 利用權勢機會性交、妨害性自主 |
刊名 | 月旦刑事法評論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712 (7期) |
DOI | 10.3966/2415472520171200709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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