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由食品安全看自由貿易區域協定(RTA)——臺灣2014年回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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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徐豪駿 |
中文摘要 | 2014年對於我國臺灣的食品安全和經濟發展而言,可能是中華民國版的「萬曆十五年」。明明處於如此嚴峻的國際經濟貿易情勢,臺灣可能將在自由貿易區域協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 RTA)的洪流中被孤立,但「太陽花運動」及「頂新廢油案」將臺灣政府的如意算盤全面推翻,2014年可說是一事無成。 臺灣政府向來將自由貿易區域協定本身,或其堆積木的各部分,視作不影響人民權利義務的行政協定,即便是與臺灣有正式邦交外交關係的國家所簽署,使用完全正式的官銜亦同,而今在部分社運人士的激烈抗爭下,兩岸間的經貿協定已經毫無雙方共識前進的可能。 頂新集團所屬正義股份有限公司自越南進口大幸福飼料油作豬油使用,但正義公司的股權結構高度涉外,其董監事由Cheng I Investments Holding Limited及Fuji Oil Co., Ltd.兩家公司指派之代表人組成,兩家公司分別持股60%及40%,皆為登記於臺灣境外之公司;而其所涉及之貨物,係自越南進口,全案因涉及民眾食品安全,引發全民抵制,但臺灣行政機關意欲全面驅逐頂新集團之資本退出臺灣,此項行政機關對人民財產所發起的滅頂行動是否合宜,本案所涉及之法規面向,除了國際私法爭端解決機制可能在最後階段介入以外,在定性及選法之之過程中,勢必需檢討出資人及公司國籍、貨物進口及加工販賣、行政機關相關處置的問題,亦即需檢討在國際投資法及WTO架構下SPS協定與內國食品安全管理法規之下,始可盡窺本案可能發展之全貌。 本文嘗試在簡介泛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後,深入淺出地分析臺灣加入兩協定之障礙,不論是從貨品貿易、服務貿易、金融協議、投資協議及智慧權協議等,皆加以考慮。我們從臺灣目前整體經濟環境可能受到的衝擊及歷來簽署的經驗來做決策選擇,可以明瞭,加入RECP遠比TPP來得成本低廉,受衝擊小、較容易有效益又可迴避風險。依照正常的經濟決策,當然該以加入RECP為優先。 |
起訖頁 | 165-191 |
關鍵詞 | 食品安全、國民健康、國際貿易、投資、仲裁、自由貿易區、國際組織、經濟夥伴協定 |
刊名 | 治未指錄:健康政策與法律論叢 |
出版單位 | 中華國民健康政策與法律學會 |
期數 | 201501 (3期) |
DOI | 10.3966/2306739X2015010003009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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