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人體器官捐獻的法律保障:路徑與選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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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劉長秋 |
中文摘要 | 各國器官移植法中允許的器官採集方式主要有自願同意與推定同意兩種。這兩種方式各有其利弊。在當前中國大陸社會文明尚未達到足以支撐推定同意捐獻的情勢下,宣導並保障自願同意捐獻更應當成為中國大陸器官移植法在器官捐獻問題上的理性選擇。在增進器官捐獻方面,中國大陸法律應當有所作為,而且也能夠有所作為。 |
起訖頁 | 72-82 |
關鍵詞 | 人體器官、自願同意、推定同意、法律保障 |
刊名 | 治未指錄:健康政策與法律論叢 |
出版單位 | 中華國民健康政策與法律學會 |
期數 | 201401 (2期) |
DOI | 10.3966/2306739X2014010002006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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