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最高法院難以割捨的職權糾問思惟──以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246號刑事判決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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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文貴 |
中文摘要 | 臺灣刑事訴訟制度早期沿襲歐陸法的職權糾問審理模式,法院應依職權調查對於被告不利之證據,否則會有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之判決當然違背法令問題。然公正審判原則、無罪推定原則,乃現代民主法治國家刑事訴訟制度之基本原則。基於法律應整體評價解釋適用之法理,屬於舊時代職權糾問審理模式的刑事訴訟法第379條第10款規定,自應參照同法第163條之規定,同採限縮解釋方法,僅限於有利於被告之證據而法院未依職權調查者為限。 |
起訖頁 | 96-112 |
關鍵詞 | 職權原則、禁反言法則、國家禁反言、訴訟平等權、公正法院原則、無罪推定原則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107 (109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21070109009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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