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獎投工業區」之編定降等──兼評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76號行政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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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明鏘 |
中文摘要 | 經濟部工業局於民國(下同)62年因應推動當時之臺灣十大建設,依目前已廢止之「獎勵投資條例」編定A市B區等(含大社、仁武、林園等地)為石化「工業區」(下稱「獎投工業區」),經營期間,該B工業區並經A市之都市計畫配合編為「工業區」(下稱「都計工業區」),惟因B工業區內之工廠,84年起陸續發生多次廢氣(乙烯或丙烯)外洩公安事件,嚴重影響附近居民之居住安全及身體健康,故居民發起圍廠抗爭,要求工業區遷移他處,以茲減少或避免對鄰近居民的潛在不良影響,解除此一不定時炸彈。 |
起訖頁 | 15-24 |
關鍵詞 | 獎投工業區、都計工業區、法律先占理論、通盤檢討程序、損失補償請求權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102 (104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210201040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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