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篇名
販賣毒品之交付行為是否另構成運輸毒品之判斷基準──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388號刑事判決評析
作者 楊智守
中文摘要 被告基於販賣含有第三級毒品成分之咖啡包以營利之犯意,透過行動電話連接網際網路後,利用社群軟體以暱稱發出「要買糖找我喔」、「開趴要50左右」、「1包6給你」等暗指需要毒品者可私訊之兜售毒品之訊息,暱稱「倩倩」者(真實身分為執行網路巡邏之員警)發覺有異,遂佯裝要向被告購買咖啡包,雙方談妥以新臺幣28,000元購買咖啡包50包(驗餘淨重308.44公克)之交易內容後,被告即於2016年6月10日17時許,駕駛本案車輛前往位於臺南市○號之「○○KTV」,向真實姓名、年籍不詳之人購買價值14,000元之咖啡包後,於同日19時10分許,抵達約定之臺中市○○號之「統一便利超商○○門市」,與「倩倩」面交之際,隨即為表明身分之員警當場逮捕查獲而未遂。
起訖頁 44-56
關鍵詞 販賣毒品運輸毒品零星夾帶短程持送運輸之意思
刊名 裁判時報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期數 202101 (103期)
DOI 10.3966/207798362021010103005  複製DOI  DOI申請
QRCode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