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比例原則」下「實質關聯」的論證──釋字第749號解釋評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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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吳信華 |
中文摘要 | 大法官於2017年6月2日作成釋字第749號解釋,主要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3項,1關於計程車駕駛人於執業期中犯特定罪、在一定要件下「吊扣其執業登記證」、「廢止其執業登記」及「吊銷其駕駛執照」2之規定宣告為違憲。本案乃一個基本權利受法律侵害而檢驗其合憲性的案例,乍視之下似無甚特殊,然卻有諸多憲法學理上可予討論或應為釐清之重點,尤其涉及「比例原則」的內容檢視、乃至大法官對「立法事實」介入之諸多問題,本文即就此為相關分析。 |
起訖頁 | 5-15 |
關鍵詞 | 釋字第749號、立法事實、審查密度、實質關聯、職業自由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101 (103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2101010300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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