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服公職權與健康權的迷霧?──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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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佳和 |
中文摘要 | 聲請人徐○堯、張○偉分別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外勤消防隊隊員,認其勤務時間每日24小時,再休息24小時(勤一休一),超時服勤不合理,於民國(下同)101年10月24日向所屬機關申請調整勤務時間為每日8小時、作成職務陞任為組員或科員之行政處分、給付加班費或准許補休假,均遭否准,聲請人不服,乃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下稱「保訓會」)提起復審,經保訓會以102年公審決字第156號復審決定,不受理前兩項請求,駁回第三項。 |
起訖頁 | 26-34 |
關鍵詞 | 服公職權、健康權、基本權客觀面向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011 (101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2011010100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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