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刑事法官「認事」的正當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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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吳燦 |
中文摘要 | 湯瑪斯‧達恩史戴特(Thomas Darnstädt)博士,在其所著《法官的被害人︰德國冤案事件簿》(鄭惠芬譯,衛城出版)一書中,提到:法官的工作是一種手工技藝,像土地測量員,追求的是精準與客觀。他們手上握有的是很多小小塊的真實,得仔細加以測量,然後才能拿來與刑法規範相比對。「符合」或「不符合」是他們必須要註記的結果。這些註記在司法上稱為「判決」。 |
起訖頁 | 16-17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010 (100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201001000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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