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遺囑執行人依法令之行為與納稅義務之探究 |
---|---|
作者 | 楊智守 |
中文摘要 | 一、自訴人之母(下稱「X」)往生,被告基於行使變造私文書之犯意,未經X同意,在X自書遺囑原本與影本之末,填入變造附記部分後行使上開變造之遺囑原本或影本,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16、210條行使變造私文書罪嫌。二、被告另基於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財物之犯意,自2016年1月20日至同年月29日,持X之提款卡,冒充X,鍵入提款密碼,從自動櫃員機盜領X存款新臺幣(下同)22萬元,因認被告涉犯刑法第339條之2第1項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嫌。 |
起訖頁 | 70-80 |
關鍵詞 | 遺囑執行人、納稅義務、遺產稅、刑事妥訴審判法、自訴特別程序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009 (99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20090099009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