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自首概念與適用──兼評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訴字第2290號暨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675號刑事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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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柯耀程 |
中文摘要 | 本案所涉及的關鍵法律問題,乃在於自首規定的適用與否。司法警察機關知悉被告持有仿製半自動槍械,但對於其改造槍械一事,於其為調查行為時,尚且未知。乃因被告坦承後方始知其除持有之外,更有改造槍枝之行為,對於偵查機關之持有槍械之事實,後因被告知坦承方知其改造槍枝行為事實者,該改造槍枝的行為事實,是否得視之為自首?乃為本案之爭議概念所在。 |
起訖頁 | 37-43 |
關鍵詞 | 自首、知悉、未發覺、全部事實、一部事實、持有、製造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005 (95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20050095004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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