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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菲林訴百度侵害著作權北京互聯網法院判決評釋──中國大陸首宗被告主張AI人工智慧創作不得享著作權案例 |
|---|---|
| 作者 | 陳家駿 |
| 中文摘要 | 近年來AI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或稱人工智能)的發展如火如荼,但AI之創作可否享有著作權,在全球業界充滿爭議,針對北京菲林律師事務所(下稱菲林),起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百度)著作權侵權案,北京互聯網法院(下稱北京法院)於2019年4月25日,作出第一審判決,網路上號稱係中國大陸涉及AI創作究竟有無著作權及孰能享有該著作權之首宗案例,本文擬介紹該案並從實務角度提出評釋淺見。 |
| 起訖頁 | 82-98 |
| 關鍵詞 | 百度AI侵權訴訟、AI獨創性、著作權歸屬、AI軟體發展者與使用者、傳統軟體與AI演算法區別 |
| 刊名 | 裁判時報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1908 (86期) |
| DOI | 10.3966/207798362019080086007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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