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非負舉證責任一造當事人之證明妨礙與協力(事案解明)義務──評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021號民事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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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姜世明 |
中文摘要 | 本件判決所稱「被上訴人在兩造已然發生醫療爭議之情形下,竟未保存上訴人齒模,而遽予銷毀,有上開規定之證明妨礙情事……」其依據為何?系爭事件被上訴人有何保存系爭齒模之義務?基於法定?契約?或何等程序上協力義務? |
起訖頁 | 11-19 |
關鍵詞 | 協力義務、證明妨礙、證據保全、事案解明義務、證據保管義務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804 (70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180400700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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