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轉讓毒品行為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與「藥事法」上之競合問題──評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91號判決 |
---|---|
作者 | 張天一 |
中文摘要 | 壹、本案被告將毒品轉讓他人施用,其行為係屬於藥事法上之「轉讓偽藥罪」抑或是「轉讓禁藥罪」? 貳、本案被告除成立藥事法第83條第1項之罪外,亦成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2項之罪,該二罪間應如何競合適用? 參、本案中,被害人因施用過量毒品導致死亡,以藥事法第83條第2項之「轉讓禁藥致死罪」論處被告之轉讓行為是否適當? |
起訖頁 | 63-73 |
關鍵詞 | 轉讓毒品、轉讓偽禁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加重結果犯、客觀歸責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801 (67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18010067004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