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財產權之特別犧牲與社會義務──評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47號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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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明鏘 |
中文摘要 | 人民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因受國家權 力之規制作用,致受有特別犧牲(Sonderopfer) 或重大損害時,需地機關 依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憲法第 15條規定參照),即應辦理土地徵收 並給予合理之補償,始符合法治國家 之憲政基本要求。此一見解早已受釋字第400、440、516、579、732號等司法院解釋所肯認。 |
起訖頁 | 5-16 |
關鍵詞 | 財產權特別犧牲、財產權社會義務、釋字第747號解釋、徵收區分地上權、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釋憲審理範圍、整體觀察法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710 (64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1710006400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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