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聲請交付審判與法官迴避──評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5年度抗字第1號刑事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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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孟皇 |
中文摘要 | 臺灣的司法公信力一向不彰,在時隔17年之後,司法沉痾已到了非總統親自召開司法國是會議不足以解決的境地。何以致此?問題的所在,在於臺灣民主轉型後,一直未戮力推動轉型正義工程,不僅多數人民對於法律、司法的功能想像,仍殘留專制、威權文化的思維;眾多檢警調人員也自詡為正義的化身,辦案時屢屢罔顧程序正義,一切以績效、獎金、博新聞版面為導向;甚至是以捍衛人權、守護憲法為職責的法官,多數人也把自己當作一個循吏、科員法官,不知公平法院為何物。2002年才立法引進的聲請交付審判制度,其法官迴避問題的遭到漠視,更是多數法官們未能意識到「公平法院」在獲得司法公正性與信賴性的重要性,並體認西方憲政民主、人權保障的真諦的另一例證。 |
起訖頁 | 79-89 |
關鍵詞 | 審檢分立、控訴原則、公正審判、禁止偏頗原則、聽訟迴避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1704 (58期) |
DOI | 10.3966/207798362017040058007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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